本报讯 (记者钱卫华 郭爱娣)7月1日起,发生剐蹭、追尾等轻微交通事故 的当事双方必须快速撤离现场,撤离后,保险公司仍将“认账”赔付。如不挪离造成拥堵,将被罚款200 元。昨天,市交管局发布《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(试行)》。该办法将解决小事故当事双方在道路上打“僵持战”,造成交通拥堵 的问题。
-关 于挪车条件
轻微事故须迅速挪车
该办法明确规定,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事故,且车辆能够移动,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。发生交通事故后,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,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,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 和后位灯,相互记下车牌号 和联系方式后,在确保安全 的情况下,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 的地点协商解决。
小事故挪车保险认账
市交管局局长宋建国说,目前,路面发生交通事故后,事故责任一般由交警来认定。车主因擅自挪动车辆造成 的损失,保险公司可不予赔偿。但路面等待往往造成交通拥堵,车主怕不能获得公平 的赔付,任凭后车喇叭震天也不敢挪车。根据新规定,小事故当事双方撤离现场后,保险公司也须进行理赔。
不挪车将罚200元
对具备挪车条件而未撤离现场并造成交通拥堵 的,由交管部门将事故车拖移到不妨碍交通 的地方。同时,对在这种情形下造成交通堵塞 的司机,交管部门将处以200元罚款,如果司机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将合并处罚。
-关 于责任认定
今后只分全责 和同责
《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(试行)》明确规定了事故双方必须自行挪离现场以及不得自行挪离现场 的各种情形,同时明确了几种由其中一方负事故全责 的情形,并首次明确规定了交通事故理赔细则,取消了以往按百分比定责,也就是说事故车主不是全责方就是双方同等责任,非常简单明了。
-关 于保险理赔
无责方不赔也得报案
办法规定,如果双方车辆均在本市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(以下简称交强险),当事人应相互查验驾驶证 和保险凭证,自行确定赔偿责任,并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,在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,填写《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》,并各执一份。
其中如果有一方当事人负全责 的话,双方当事人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。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 的查勘定损,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。无责方损失在 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责方交强险进行赔付。超过2000元 的部分,通过全责方 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;全责方未投保商业三者险 的,由全责方当事人自行承担。需要注意 的是,无责方无损失或损失轻微,不要求赔偿,也应向其保险公司报案,并填写《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》。
如果双方当事人 和仍鹑,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。受理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为双方车辆查勘定损,并向当事人出具双方车辆查勘报告、估损单以及保险公司所需 的理赔资料。
办法规定,事故车辆双方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 的,双方保险公司依据查勘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出具 的查勘报告 和估损单,在交强险限额内,分别对各自承保车辆进行赔付;一方损失超过2000元 的,受理方保险公司应通知对方保险公司共同查勘;2000元以内部分,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;超过2000 元 的部分,根据事故责任在商业保险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赔偿,未投保商业保险 的由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。
-关 于处罚
小事故逃逸将拘15日
发生交通事故后,如果发现一方当事人逃逸,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报警。对投保商业车损险 的受害方 的车辆损失,由其车辆投保 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先行赔付。待案件侦破后,由保险公司向逃逸方追偿。
办法还规定,交管部门将对肇事逃逸司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,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,记12分;保险公司按规定 于第二 年上浮逃逸车辆 的保险费。
对故意制造或虚构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款 的行为,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,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,构成犯罪 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-马上就访
轻微事故不挪车添堵
市交管局局长宋建国介绍,目前北京 的交通现状是,车辆增多,新车新驾驶员大量上路,交通事故数量不断上升。而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,交警前往处理平均要花费7到10分钟 的时间。事故车辆停留在道路中央造成交通拥堵,甚至交通瘫痪。
新办法出台后将有效缓解因小事故增多引起 的交通拥堵问题。
-链接
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细则
下列情形先挪车后报警
(一)碰撞建筑物、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 的;
(二)无检验合格标志 的;
(三)无交强险标志 的;
(四)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 的;
(五)一方逃逸 的。
下列情形不挪车立即报警
(一)车辆无号牌 的;
(二)驾驶人无驾驶证 的;
(三)驾驶人饮酒 的。
下列情形一方负全责
(一)追尾 的;
(二)逆行 的;
(三)倒车 的;
(四)溜车 的;
(五)开关车门 的;
(六)违反交通信号 的;
(七)未按规定让行 的;
(八)依法应负全部责任 的其他情形。